【重磅】车险:交强险限额、费率浮动系数调整;示范型商车险精算规定出台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20-09-13 10:31
近日,为贯彻落实《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升交强险保障水平,丰富商车险产品,推动车险高质量发展,中国银保监会近日就交强险和商车险分别又发布了两条通知:《关于调整交强险责任限额和费率浮动系数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示范型商车险精算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公告》定义了交强险的保险责任,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公告》明确了全国各地区的费率浮动系数方案由原来1类细分为5类,浮动比率中的上限保持30%不变,下浮由原来最低的-30%扩大到-50%,提高对未发生赔付消费者的费率优惠幅度。通过引入5类费率浮动系数,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交强险赔付率在各地之间差异较大的问题,提高部分地区较低水平的交强险赔付率。
《公告》将于2020年9月19日正式实施,2020年9月19日零时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新、老交强险保单均按照新的责任限额执行。
《规定》主要是建立费率回溯和产品纠偏机制,解决公司车险产品费率备案及后续执行过程中的不规范问题;明确保费不足准备金的评估标准,通过要求公司将亏损及时反映在财务报表和偿付能力指标中,倒逼公司理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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