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财产保险公司、人身保险公司:
为综合评价保险公司经营状况,加强保险监管,促进保险公司改进经营管理、转变发展方式,原保监会印发了《保险公司经营评价指标体系(试行)》(保监发〔2015〕80号),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保险业协会)负责具体实施保险公司法人机构评价工作。
经营评价对象为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经营满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保险公司法人机构(再保险公司、不经营保险业务的养老保险公司和政策性保险公司不适用)。本次评价的保险公司共151家,其中:财产险公司77家,人身险公司74家。财产险公司A级20家,B级51家,C级6家。人身险公司A级13家,B级54家,C级6家,D级1家。(具体见附件1、2)
评价内容包括速度规模、效益质量、社会贡献三个方面,财产险公司评价指标体系由保费增长率、综合成本率、风险保障贡献度等12项指标构成;人身险公司评价指标体系由保费增长率、综合投资收益率、风险保障贡献度等14项指标构成(各项指标均值和中位数见附件3、4)。
评价结果中,A类公司是指在速度规模、效益质量和社会贡献等各方面经营状况良好的公司;B类公司是指在速度规模、效益质量和社会贡献等各方面经营正常的公司;C类公司是指在速度规模、效益质量和社会贡献某方面存在问题的公司;D类公司是指在速度规模、效益质量和社会贡献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公司。
附件1:2018年财产险公司经营评价结果.docx |
附件2:2018年人身险公司经营评价结果.docx |
附件3:2018年财产险公司经营评价指标均值及中位数.docx |
附件4:2018年人身险公司经营评价指标均值及中位数.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