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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保协就《商业车险综合示范条款(2020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

来源:中保协

发布时间:2020-08-24 10:04

       按照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车险综合改革有关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精神,深化车险市场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保险业协会)在中国银

  保监会的指导下,启动了《商业车险综合示范条款(2014版)》(以下简称“现行条款”)修订工作,现已形成《商业车险综合示范条款(2020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修订版条款”),并于近期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日前,保险业协会有关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此次商业车险条款修订的背景和原则是什么?

  党的十九大以来,我国车险行业获得长足发展,但现实中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车险保障需要与车险供给之间的矛盾依然存在,需要进一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在保险责任、保障范围、服务内容等方面优化商业车险条款,回归保险本源,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风险保障需求。同时,我国车险行业近年来不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科技能力水平,提升产品服务质量,客观上也具备了修订条款的条件和基础。

  此次条款修订贯彻了以下原则:一是坚守车险保障的初心和使命,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二是坚持最大化让利于投保人,大幅删减责任免除项目,扩展保险责任。三是努力提升消费者服务体验,力求保障范围全面化,保险责任丰富化,保险服务多样化。

  二、此次商业车险条款修订开展了哪些工作?

  一是扎实推进条款修订工作。围绕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主要目标,详细调研消费者对车险保障的服务需求,系统梳理现行条款中容易引发争议的内容,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历时近两年时间,组织专业力量最终完成了修订工作。二是开展国际比较,广泛借鉴先进市场经验。充分借鉴国际市场车险产品特点,在保障被保险人驾驶风险的同时,还兼顾其作为交通参与者会面临的意外事故风险,以及用车过程中的增值服务需求,使保障内容更加全面。三是聚合行业智慧,充分体现行业担当。监管部门全程指导,参与起草单位积极配合,行业专项工作组先后集中讨论20余次,调动行业专业力量200余人次,梳理并反复研究行业意见1000余条。

  三、此次商业车险条款修订的成果如何?

  一是理顺主险和附加险责任。修订版条款的机动车损失保险在现有责任基础上,进行了大幅增加,如:增加机动车全车盗抢,玻璃单独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不计免赔率、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等。还开发了车轮单独损失险、医保外用药责任险等附加险产品,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完善的车险保障服务。二是减少责任免除。修订版条款删除了实践中容易引发理赔争议的免责条款,如:地震及其次生灾害等。至此我国车险产品基本覆盖了地震、台风、洪水等主要巨灾风险。三是删除事故责任免赔率。修订款条款取消了现有条款中机动车事故责任免赔率,使得消费者保障更充分,有利于减少理赔纠纷。四是丰富商车险产品。修订款条款开发了驾乘人员意外险条款,与现有车上人员责任险相互融合,既解决了驾驶人、被保险人自身人身安全保障,又保证了被保险人和驾驶人对于车上人员的赔偿责任。还设计了绝对免赔率特约条款、发动机进水损坏除外特约条款两个减费附加险,给消费者更多的选择权。五是增加服务场景。针对消费者日常使用车辆场景,修订款条款制定了增值服务附加险条款,融合车生活产业链条,为消费者提供更多更好的用车保障。六是规范条款表述。修订版条款重新定义了名词释义,优化了条款表述,使条款内容更严谨,便于消费者理解。

  本次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真诚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和专家学者积极建言献策,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下一步,保险业协会将根据社会各界的反馈意见,进一步完善规范修订版条款内容,适时向社会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