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不仅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也关系“双区”建设中“可持续发展先锋”理念、提升城市灾害防御能力、构建城市绿色发展新格局的实现。
为提升深圳市地质灾害防治能力,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深圳市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日前,经深圳市政府同意,由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牵头制定的《深圳市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执行。
该《方案》指出,2020年汛期深圳属气象灾害偏重年景,呈现“暴雨集中、龙舟水活跃、强对流天数多、台风影响偏重”等特点。结合地质环境条件及近年我市地质灾害致灾特点,2020年深圳滑坡、崩塌、泥石流等斜坡类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为汛期(4-9月),尤其在龙舟水和台风季节带来的强降雨影响期间应重点关注。考虑到工程因素的影响,全年都要防范岩溶塌陷地质灾害。
《方案》提出,深圳今年将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实施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重点工程,持续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打造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增强市民群众安全感。
目前,深圳已综合划定32处“斜坡类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20处“岩溶塌陷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和3处“地面沉降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并提出防治要求及对策,明确各区和职能局的分工和责任。
《方案》要求,全市各区和相关职能局要统筹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计划、立项、资金、实施等各项工作,要进一步完善我市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综合治理体系和应急防治体系,提高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管理水平,以最大限度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要从源头控制地质灾害的发生,健全群测群防体系,加强专业监测,及时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加强宣传培训工作,继续推进区域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各类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工作,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化建设;做好应急抢险的响应准备、高效有序处置,以及应急调查(勘查)技术队伍、应急队伍和专家库建设,好应急物资储备等保障工作;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工程的限期治理,建立隐患点台账与核销,加强维护管养、行业监管,完善协同联动机制;同时将地质灾害隐患防治与生态提升相结合,纳入生态文明建设考核范畴。
这些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要小心
深圳2020年地质灾害防范的重点区域位于人口密集、工程活动强烈地区,以及供电、供水、供气、通信等重要生命线工程沿线等存在地质灾害隐患区域,主要包括斜坡类、岩溶塌陷、地面沉降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
(一)斜坡类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
1、玉塘上新围—石岩水田—大浪横浪片区;
2、光明凤凰—白花—观澜大水坑—观湖新田—樟坑径片区;
3、梅林—银湖—笔架片区;
4、银湖旅游中心西侧、清水河西侧、围岭公园片区、沙湾路西北侧
5、平湖甘坑—坂田上雪—布吉—木棉湾—南湾丹竹头 片区;
6、坪地红花岭片区;
7、碧岭街道碧岭—黄竹坑;
8、坪地白石塘—发冈埔—水背—牛眠岭;
9、龙田湖洋坑—坑梓井水湾;
10、马峦街道马峦—赤坳—石井金龟;
11、葵涌洞背—官湖—径心水库—坝光;
12、石井田心—水祖坑;
13、大鹏上围—南澳水头沙—吉坳山;
14、南澳东山—杨梅坑—鹿咀;
15、松岗碧头—幸福村—公明莲塘水库—新湖圳美;
16、马田下石家—松岗庙仔坑—公明田寮—玉塘念坑—沙井牛过路—福永立新水库;
17、桃源居—铁岗水库—留仙洞;
18、小铲岛—大铲岛、大小南山片区;
19、石岩朗心—西丽牛成;
20、龙华虎坑—大浪船坑—凤凰鹅颈水库;
21、坂田和磡—民治樟坑—梅林关;
22、观澜大湖—牛湖;
23、龙城黄泥湖—回龙埔—格坑—横岗荷坳—山子下;
24、沙头角伯公坳—盐田—梅沙—碧岭;
25、龙岗西湖村—盲塘坳;
26、龙岗赤石岗—浪背—坑梓石桥沥—金沙—龙田猫公—南布一带;
27、马峦赤坳一带;
28、葵涌虎地排—罗屋田水库
29、深汕鲘门镇北侧
30、赤石镇北侧、南北侧、东北侧一带
31、小漠镇的西侧、北侧—鲘门镇东南
32、鹅埠镇的西侧、西南侧一带
(二)岩溶塌陷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
1、荷坳—龙岗中心区;
2、龙田街道龙田世居;
3、龙田长坑;
4、龙田老坑村;
5、坑梓秀山新村小区—杓麻岭;
6、碧岭沙坑—赤子香村—乌泥浪岩;
7、石井福民路东—草铺社区;
8、石井井子吓村—矮岭村—咸水湖村;
9、石井树山背村西;
10、葵涌
11、龙翔大道—龙平大道一带;
12、横岗茜坑;
13、赤石岗—底下田一带;
14、坪地;
15、龙田文化新村—坑梓街道办;
16、龙田长坑;
17、龙田盘古石—西坑村;
18、碧岭育才小学南—翠峰绿洲—汤坑北;
19、牛角龙村;
20、马峦坪环—东纵纪念馆—石井横塘院式小区—树山背;
(三)地面沉降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
1、沙井民主村—机场北;
2、前海湾;
3、欢乐海岸西—深圳湾体育中心—蛇口深圳湾大桥
上述地区受强降雨、工程活动等因素影响,可能诱发滑坡、崩塌、泥石流、岩溶塌陷、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应采取针对性防治措施予以重点防治,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来源:深圳特区报
龙岗融媒编辑:饶启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