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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坚决杜绝保险机构及从业人员违规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的通知

来源: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9-08-19 17:54

银保监办发〔2019〕20号

 

各银保监局,各保险公司,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

近期,个别保险公司违反《中国保监会关于严格规范非保险金融产品销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违规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形成风险事件,暴露出保险机构在非保险金融产品销售管理、从业人员管控以及风险处置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为督促保险机构及从业人员切实落实《通知》要求,坚决杜绝违规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行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规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是严重违反监管规定的行为,对保险行业诚信形象和社会稳定都会产生不良影响,必须予以坚决打击。

二、严格管理。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要严格按照《通知》规定,重点针对所属机构及从业人员销售资质、产品准入、业务隔离、备案管理、分类处置等内容,梳理检查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完备,机制是否健全,执行是否到位。总公司要切实按照监管要求,自上而下督促层层建立从业人员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管控制度,落实管控责任。

三、全面自查。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要深入开展自查,以省分公司为单位,针对重点人员全面排查违规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问题。各保险公司省分公司及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应于2019年4月30日之前向当地银保监局书面报告自查情况。

四、及时处置。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总公司要切实负起风险处置的主体责任,发现分支机构及从业人员违规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的,要第一时间采取措施进行人员、业务和风险隔离,坚决防止相关风险扩大扩散。

五、强化教育。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依法经营理念、风险防范思维以及合规守法意识教育,以案示警、现身说法,切实提高基层机构的依法合规经营意识和从业人员的职业操守。

六、加强监管。各银保监局要加强对辖区内保险机构和从业人员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行为的监管,对落实监管要求不到位、自查走过场的机构,要列为现场检查对象;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对发现的风险隐患,要快速反应,有力有序化解,防止发生群体性事件。